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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颍州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9-27 21:30:29 |  访问:34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加快推进颍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阜阳市颍州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程序

2024年阜阳市颍州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专业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由中共颍州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计划及信息发布方式

阜阳市颍州经济开发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名(详见附件1)。本次引进公告及专业考核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ingzhou.gov.cn/)和颍州先锋网(https://www.yzxfw.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三、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含)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即“1976年10月(含)以后出生”。

7.具有10年以上规划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机关单位国家公务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月14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颍州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将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yzqrsjrsgz@126.com。压缩包名称为“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3.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颍州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19日(星期六),地点:颍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颍州中路文峰小学北20米五楼)。

需携带的证明材料:报名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规划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规划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或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专业考核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考核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考核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颍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六、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工作由中共颍州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考核方案另行公布)。专业考核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依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ingzhou.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工资福利待遇。

(二)从市外引进的人才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本人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符合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助政策的,引进后享受本地区人才政策,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四)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十、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颍州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颍州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聘。若因故不能参加考核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专业考核,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2199623(区委组织部)

0558-278770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8-2191072(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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