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聘会信息 > 招聘会详情

2024吉林延边州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21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24 19:54:06 |  访问:220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招聘城市:吉林
详细地址:

为适应延边边境地区产业发展和服务职工阵地建设需要,加强工会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工会工作质效,助力边疆振兴发展,根据《助力兴边富民工作三年计划(2024-2026年)实施方案》《吉林省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业化工会主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州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相关条件要求

(一)招聘计划

1.本次全州共计划招聘21名工会社会工作者。州总工会根据《助力兴边富民工作三年计划(2024-2026年)实施方案》(吉会联字[2024]1号)边境乡镇(街道)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需求人数、各地现有工会社会工作者人数,以及各地公开招聘空缺职数,统一衡量,最终确定分配名额。

2.本次招聘岗位为乡镇(街道)、非遗工匠学院、区域(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社会工作者,专职从事工会工作。原则上不得分配到县及以上机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工会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7.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工会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8.报考边境村指标人员须是岗位所在县(市)户籍,须入户满1年以上,即:2023年6月25日(含)前取得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

9.符合招录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4.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选人用人有关回避政策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主管部门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延边州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与条件一览表》,报考者对《延边州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与条件一览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需要咨询,可拨打表中注明的咨询电话直接与招录岗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8:30至7月3日15:00(7个工作日)

2.地点:招录岗位所在主管部门(州总工会、各县市总工会)

3.报名人员需在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延边州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及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5日

2.考生报名后,各县市总工会携带考生全部报名材料到州总工会,由州总工会进行集中统一审核。

3.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招录岗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相关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地点:延吉市

2.笔试内容由通用综合知识和工会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通用综合知识(60分)和工会专业知识(40分)共100分,60分为合格线。

3.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不组织培训,不指定参考用书。

4.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5.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

(二)资格复审

考生需在面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合同、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招录岗位主管部门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必要时,招录岗位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本人档案核实。复审结果当场公布,情况复杂难以当场确定的,由州总工会核准后公布。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岗位主管部门或州总工会有权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由招录岗位主管部门视情况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面试前2个工作日。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延吉市

2.原则上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4.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对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超过合格线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工会工作经验的考生优先录用(如不具备以上资格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从前至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州总工会研究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从前至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由各招录岗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录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结果报经州总工会党组研究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从总成绩排名下一名递补。

(三)招聘结果报省总工会备案

由州总工会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公示前3个工作日内将拟录用人员情况报省总工会备案,如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从总成绩排名下一名递补。

(四)公示

1.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主管部门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录用和管理

办理录用手续前,对报考者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将视情况从报考同一职位且各项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各招录岗位主管部门应当与招聘人员按照《吉林省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业化工会主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以下,试用期为3个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薪酬待遇

1.工资标准。参照《吉林省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业化工会主席)管理办法(试行)》(吉会办字【2023】37号)执行。

2.招录岗位主管部门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会社会工作者缴纳五险一金。

3.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由招录岗位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宜

1.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2.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各项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州总工会所有。

附件1:《延边州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与条件一览表》

附件2:《延边州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延边州总工会

2024年6月24日

推荐:更多2024吉林延边州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21人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